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发展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全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工作。
3.做好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的立项、申报、备案等工作。
4.做好立项工程方案设计、审核;控制价编制、核实、送审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以及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6.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结算办理,资金支付,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实物交付和国有资产入库工作。
7.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