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办公室采购部,拟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财务处办公室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财务处办公室改造工程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预算9.8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财务处办公室改造工程 | 一项 |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五、谈判文件获取及发布:
本次采购发布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s://hgc.suse.edu.cn/)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4月14 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李白河校区后勤楼310会议室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 4月9日——2025年4 月1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3.报名电话:张老师 18990005377
4.项目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1888270338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98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 86497.57 元。(大写:捌万陆仟肆佰玖拾柒元伍角柒分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3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s://hgc.suse.edu.cn/)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服务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响应文件1份。 |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二、评审规则
最低评标价法:
由采购人组织三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谈判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7.资质条件:
7.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7.2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财务处办公室改造工程是在李白河校区财务处办公室外大厅进行装修装饰,新增玻璃隔墙和轻质隔墙、增加窗帘、修改电路等。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重要性 | 内容 |
1 | 质量要求 | ★ | 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
2 | 材料要求 | ★ | 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
3 | 服务内容 | ★ |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 |
4 | 定价方式 | ★ | 本项目定价形式为固定单价。本项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用于供应商成本核算,除标价外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单计价表,响应即可(若提供清单计价表,其中所有内容均不作为签订、履行合同依据;也不作为结算依据。)注:本项目为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下浮,下浮调整系数为:(最终报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相比的比例下浮。下浮调整系数公式:最后报价=B,材料暂估价=L,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C,暂列金额=Z,安全文明施工费=Q,专业工程暂估价=Y,规费=G;下浮调整系数A=[1-(B-Z-Q-Y-L-Z)/(C-Z-Q-Y-L-Z)]×100%。” |
5 | 增减工程 | ★ | 根据工程量清单内项目和内容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增减工程量按实结算。材料价格按自贡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3月自贡市材料价格(不含税)及部分同期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不含税)执行,信息价上均没有的材料由双方认质认价,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格不下浮,其综合单价按照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 |
6 | 安全责任 | ★ | 工程在运输、安装、调试等整个工程活动期间,在工程实施地点范围内,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施工方负责。 |
7 | 施工组织方案 | ★ | 施工组织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资源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等。 |
8 | 工程结算方式 | ★ | 1、按现场实际收方核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下浮调整系数执行。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变更估价: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2.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招标控制价对应子目单价按照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 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照2.1执行。 2.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该变更工作的综合单价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配套文件组价,材料价格按自贡市《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3月自贡市材料价格(不含税)及部分同期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不含税)执行,信息价上均没有的材料由双方认质认价,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不下浮,其综合单价按照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 3、人工费调整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4〕14号文件执行,如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系数发生变化,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 4、规费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相应规费计取标准计取。 |
9 | 工程量清单 | ★ | 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内容详见另册。 |
10 | 其他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重要性 | 要求 |
1 | 工期 | ★ | 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工期每延后一天,扣成交供应商人民币500元/天(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天)的逾期违约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合同工期15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 |
2 | 地点 | ★ | 四川轻化工大学李白河校区内。 |
3 | 责任缺陷期(质保期) | ★ | 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 履约保证金 | ★ | 收取 |
5 |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 ★ | 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70%,完成竣工结算并经核定,且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核定金额的100%。 2.质保金要求: 质保金金额:为项目结算核定金额的3%。 质保金退还方式: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 质保金退还时间: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退还。 质保金不予退还情形: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已扣除完。 逾期退还质保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6 | 验收 | ★ | 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竣工图纸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7 | 服务要求 | ★ | 1)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与保洁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确保项目场地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2)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
8 | 报价要求 | ★ | 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
说明:
①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应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②本章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具体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必须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明确规定具体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响应。
其他主要条款(明确必须满足的实质性条款,用以“★”标注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一)售后服务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用户需求等,对售后服务和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的要求) 1、质保期及质保期责任,包括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故障如何处理:响应时间、响应方式(远程处理还是现场处理等);是否需要安装,是否需要培训等。 质保期从R综合验收合格 £ 到货验收 起2年。 2、质保期或免费维护期以后,如何处理? 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二)工期、地点、付款方式、验收标准等: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工程地点:(£宜宾校区£汇东校区R李白河校区)具体地点 3、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竣工图纸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质保金(质保金、质保年限属于会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因素之一): 1、R 质保金,为项目结算核定金额的3%(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10%)。 质保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或退回银行、担保机构保函。 质保金退还时间: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退还。 质保金不予退还情形: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已扣除完。 逾期退还质保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不需要质保金。 (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属于会影响供应商报价的因素之一) 履约保证金可以用非现金方式。政府采购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收取 R(非政采项目可酌情收取,选择收取后填写下列内容)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金额的3 %(不得超过成交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或退回银行、担保机构保函。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后7日内。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响应函原件;
3、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最近1年内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影印件。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影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影印件。
注:1.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资料
(2)技术/商务应答表;
(3)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报价响应文件:
报价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