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
汇东校区第二实验室4066实验室改造(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采 购 人:四川轻化工大学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公开比选邀请
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拟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室4066实验室改造(第二次)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采购项目: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室4066实验室改造(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预算49996.90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室4066实验室改造(第二次) | 一项 |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五、比选文件获取及发布: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s://hgc.suse.edu.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地点: 李白河校区后勤楼310会议室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 11月19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
3.报名电话:张老师 18990005377
4.项目咨询联系人:王老师 1888270338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49996.90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久拾陆元玖角);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49996.90元。(大写:肆万玖仟玖佰久拾陆元玖角);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
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中下浮率高于10%的,评审小组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将其报价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3 | 采购结果公告 | 采购结果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s://hgc.suse.edu.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4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服务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响应文件一份。 |
注:本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二、评审规则
最低评标价法:
由采购人组织三人的比选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效报价(下浮率)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有效报价(下浮率)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取成交供应商。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7.资质条件:
7.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7.2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楼4066实验室需装修为特种高分子材料合成标准化小试实验室,本次整改内容包括:门、窗、天花板、照明灯、墙面、地面、线路(电)、水管、通风橱等。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重要性 | 内容 |
1 | 质量要求 | ★ | 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
2 | 材料要求 | ★ | 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
3 | 服务内容 | ★ |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现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报采购人备案。 |
4 | 定价方式 | ★ | 本项目定价形式为固定单价。本项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用于供应商成本核算,除标价外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单计价表,响应即可(若提供清单计价表,其中所有内容均不作为签订、履行合同依据;也不作为结算依据。)注:本项目为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下浮,下浮率为成交下浮率。 |
5 | 报价要求 | ★ |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
6 | 安全责任 | ★ | 在履行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7 | 施工组织方案 | ★ | 施工组织方案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及安全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资源配备计划、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
8 | 工程结算方式 | ★ | 1、按现场实际收方核算工程量,最终结算的综合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成交下浮率执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材料暂估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认质认价,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价不下浮。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变更估价: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错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2.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招标控制价对应子目单价按照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 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照2.1执行。 2.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该变更工作的综合单价按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配套文件组价,材料价格按2025年《自贡建设》第9期材料信息价格(不含税)及部分同期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不含税)执行,信息价上均没有的材料由双方认质认价,双方认质认价材料价不下浮。综合单价按照【1-(最终报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材料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材料暂估价)】*100%的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按规定计取。 3、人工费调整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价发【2025】14号)人工费调整的批复执行,如施工过程中人工费系数发生变化,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 4、规费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相应规费计取标准计取。 |
9 | 工程量清单 | ★ | 响应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内容详见另册。 |
10 | 其他 | ★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重要性 | 要求 |
1 | 工期 | ★ | 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若工期延误,每延后一天,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天(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天);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合同工期15日,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 |
2 | 地点 | ★ | 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内。 |
3 | 责任缺陷期(质保期) | ★ | 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4 |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 | ★ | 1)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收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退还。 2)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供应商成交后凭成交通知书向学校缴纳成交金额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 3)质保金退还方式: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 5)质保金不予退还情形: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已扣除完。
|
5 | 付款方式 | ★ |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70%,完成竣工结算并经核定,且缴纳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核定金额的100%。 |
6 | 验收 | ★ | 应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四川轻化工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验收。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予采购人备案,竣工图纸须提供纸质及电子版。 |
7 | 服务要求 | ★ | 1.在施工前,成交供应商需对施工场地进行详细勘探,并做好场地内现有管道、线路、设备、设施等成品的保护工作;如因施工造成任何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修复,采购人概不负责。 2.施工完毕后,成交供应商需对施工场地进行清扫与保洁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确保项目场地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
8 | 违约责任 | ★ | 1.若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经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而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在工程款中(项目结算中)扣减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若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第二次出现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再支付后续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情况,成交供应商均不得在采购人校区内或校区进出入口门外出现非法聚集、围堵、暴力讨薪等违反治安管理及扰乱社会秩序、妨碍正常教学的非法手段等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及合理违约金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后续合同款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报价要求 | ★ |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
说明:
①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在比选结束后应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②本章要求中明确规定了具体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必须按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明确规定具体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响应。
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响应函原件;
3、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最近1年内任意时间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7.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7.2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房屋建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注:1.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资料
(2)技术/商务应答表;
(3)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报价响应文件:
首轮报价表:
附件(1).docx
最终报价表;
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第二实验楼4066实验室改造工程控制价(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