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拟对汇东校区、李白河校区、宜宾校区进行室内外垃圾桶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轻化工大学室内外垃圾桶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李白河校区和宜宾校区。
3.项目清单及参数:
序号 | 品名 | 规格及材质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具体参数 |
1 | 四分类塑料垃圾桶(绿色) | 240升,HDPE,100%高密度聚乙烯 | 个 | 30 | 见附件1 |
2 | 四分类塑料垃圾桶(蓝色) | 240升,HDPE,100%高密度聚乙烯 | 个 | 30 |
3 | 四分类塑料垃圾桶(灰色) | 240升,HDPE,100%高密度聚乙烯 | 件 | 220 |
4 | 四分类塑料垃圾桶(红色) | 240升,HDPE,100%高密度聚乙烯 | 件 | 20 |
5 | 四分类垃圾桶(灰色) | 660升,HDPE,100%高密度聚乙烯 | 个 | 4 |
6 | 室内二分类塑料垃圾桶 | 60升,100%PP聚乙烯 | 个 | 20 |
4.最高限价:83200.00元(大写:捌万叁仟贰佰元整)。
注: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5.合同价格形式:包干价(含税、货物配送及安置等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附件2)。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附件3)。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附件4)。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胶装订成册)
1、投标函(填至《投标函》空格处)(见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原件】
6、谈判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谈判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密封盖章)。谈判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当场退还。
2、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
3、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安装、税费等一切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
中标方所供垃圾桶物资的合格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须随货同行,采购人有权拒收无检验报告的物资。中标方负责对未达验收标准或不合格物资的及时免费退换,并承担退换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项目完成后,招标方人员按招标要求对标的物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验收清单上签字并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评审方法
1.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方法;
2.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3.最低价评标法:全部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若报价相等下,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4.报价轮次及其规定:以现场两轮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进行评审。供应商每轮报价不能高于上轮报价;且每轮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9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汇东校区科学会堂501会议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四川轻化工大学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13-5388036
附件2(1).doc
附件1 垃圾桶参数(1).docx
四川轻化工大学
后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3.12.15
附件1:附件1 垃圾桶参数(1).docx (0.33M)
[下载] 附件2:附件2(1).doc (0.34M)
[下载] 【编辑:cqhhq】